根据最新规定,目前买房的话都是进行不动产登记,而不是办理房地产证。因此,有的人担忧这种政策之后,无法办理房地产证加名手续。事实上,关于这一点,基本上是没什么影响的,具体如下:
实行不动产登记后,由于依旧可以办理房地产证加名。房子属私有财产,即使房子所有权人进行了不动产登记,依旧有权处分。
但在办理房地产证时存在不同,房地产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一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产权证》,在占有房子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一同人持有些是《房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子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
在确定办理加名手续之后,你要根据下面的步骤进行不动产登记:
1、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2、筹备有关材料。包含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
3、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登记机构接到申请将来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询核实无误将来登记。
还有就是要带上不动产登记的文件材料,具体有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有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缘由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别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与本条例推行细节规定的其他材料。
最后,目前都实行不动产登记,所以,你在买到房之后,对于加名这个有疑问的,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准时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