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内建筑市场上,存在很多的建筑工程合同违约情形,由此引起的纠纷天天都在发生。当建筑工程合同违约时,该如何承担责任,该如何处置违约事宜,在实践中不一而足。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
1、承包人的责任
工程水平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免费维修或返工。因为维修或返工导致逾期出货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工程出货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约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预防损失扩大责任。因发包人是什么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准时公告他们采取适合的手段预防损失扩大。承包人没采取适合手段导致损失扩大的,不能就扩大的损失需要赔偿。
2、发包人的责任
未能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质损失。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为设计变更与设计错误导致的返工,应采取手段弥补或降低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导致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职员和机械设施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质损失。
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水平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超越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约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法或“工程价款结算方法”的有关规定处置。
建筑工程违约处置
1、建筑工程合同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处置。
2、建筑工程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商解决,防止非必须的纠纷,导致更多的额外损失。
3、在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采集证据资料,到违约方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渠道追回损失。
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对双方当事人而言,不只涉及的金额大、事情多,而且对各自的商誉有很大的影响。如果有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势必会遭受紧急的损失,需要慎重处置,最妥当的就是委托律师帮助,积极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