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民法典和最高法院关于民法典的司法讲解明确界定了何种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也就是说,认定夫妻一同债务,有法可依。
那样,在现实日常,夫妻一方欠下了债务,另一方为其偿还一部分,是不是可依此而认定为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这是不能的。
近期最高法院的裁定也明确了这一看法。
最高法院的裁定觉得,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觉得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一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不是构成夫妻一同债务无势必关系,在出借人尚无其他佐证的状况下,人民法院不应该支持其关于案涉借款债务系借款人夫妻一同债务,从而需要其夫妻双方一同偿还的倡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