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以后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地产权益怎么样分配
结婚以后一同财产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房地产权益的分配处置方法
结婚以后购房仅将某一姓方的名列入产证中的状况有以下两种状况被视为一同所有财产:
第一是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阶段购置的房地产,假如夫妻双方并未对此进行特别明确的规定,那样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房地产证中仅出现了其中单一一方的名字,亦应当断定为夫妻一同拥有财产;
第二是从双方爸爸妈妈处获得资金支持用于购买的不动产,若产证上只记录在一方子女的名下,则此项不动产可以被认定为双方根据各自爸爸妈妈所提供的资金比率来推荐所有权,除非当事人另有其他明确的约定。
然而,应该注意的是,结婚以后由一方爸爸妈妈全额出资为其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若产证上仅记载了出资人子女的名字,则该不动产并不是夫妻一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2、结婚以后未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地产归属怎么样界定
结婚以后未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地产,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该房地产是一方在结婚以前购买,即便结婚以后才获得房地产证,也是其个人财产。但假如结婚以后有一同出资对该房地产进行装修、还贷等行为,在分割房地产时,另一方可就出资部分倡导相应权益。应该注意的是,具体状况还需结合购房款的来源、出资比率等原因综合判断。若存在争议,可通过诉讼等法律渠道解决。
3、结婚以前购买房地产结婚以后加名是不是是一同财产
结婚以前购买房地产,结婚以后加名一般是一同财产。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出售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结婚以前房地产原本是一方个人财产,结婚以后加名意味着将该房地产的部分产权变更登记为双方共有,从法律角度看,这等于对原房地产进行了共有性质的约定,使该房地产成为夫妻一同财产。当然,具体状况还需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质操作来综合判断。但一般情况下,结婚以后加名大概率会使该房地产被认定为一同财产。
结婚以后一同购房,无论是不是只登记在一人名下,一般视为一同财产。但若由一方爸爸妈妈全额出资购买,且仅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则该房地产是该子女个人财产。双方爸爸妈妈一同出资购买的,根据出资比率享有产权,另有约定的除外。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状况需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进行判断。